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梨实生砧、营养系矮化中间砧二年生苗木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等级规格、检验方法与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梨实生砧、营养系矮化中间砧二年生苗木的生产、贮运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370 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GB9847 苹果苗木 NY3219 苹果无病毒苗木
3 术语和定义 3.1 实生砧:指用杜梨、豆梨、褐梨、川梨、沙梨、秋子梨等野生种的种子繁殖的砧木。 3.2 营养系矮化中间砧:指位于根砧(又称基砧)与嫁接品种之间的能使树体矮化的营养系砧段。 3.3 根皮与茎皮损伤:包括自然、人畜、机械、病虫损伤。无愈合组织的为新损伤处;有环状愈合组织的为老损伤 处。 3.4 主根长度:指实生砧主根基部至先端的距离。 3.5 主根粗度:指地面下主根2cm处的直径。 3.6 侧根数量:实生砧指从主根上发生的侧根数;组培苗和营养系矮化砧指从地下茎段直接发生的分根数。 3.7 侧根粗度:指第一侧根基部2cm处的直径。 3.8 侧根长度:指侧根基部至先端的距离。 3.9 基砧段长度:指各种砧木由地表至基部嫁接口的距离。 3.10 中间砧段长度:指基砧接口到品种接口之间的距离。 3.11 苗木高度:指根颈至苗木顶端的距离。 3.12 苗木粗度:指品种嫁接口以上5cm处的直径。 3.13 倾斜度:指接穗品种茎段与垂直线的夹角。 3.14 整形带:指苗木定干剪口下20cm~30cm的范围。 3.15 饱满芽:指整形带内生长发育良好的健康芽。(如果该芽已发出副梢,一个木质化副梢,计一个饱满芽;未木 质化的副梢不计。) 3.16 接合部愈合程度:指嫁接口的愈合情况。 3.17 砧桩处理与愈合程度:指各嫁接口上部的砧桩是否剪除和砧桩剪口的愈合情况。 3.18 二年生苗:指从培育砧木(实生砧或营养繁殖砧)、嫁接品种到苗木出圃,须经历2 年的生长期。
4 质量要求 4.1 所有出售的苗木必需符合本标准3 .1和3.18规定要求。 4.2 实生砧苗的质量标准(表1) 表1 梨实生砧苗的质量标准
4.3 营养系矮化中间砧苗的质量标准(表2)
表2 梨营养系矮化中间砧苗的质量标准
4.4 检疫对象:植物检疫部门列入检疫范围的病、虫害。
5 检验方法 5.1 检验苗木病虫害限在苗圃中进行。 5.2 检测苗木的质量与数量,采用随机抽样法。取样方法按GB9847-1988 “苹果苗木”的6.2执行。 5.3 砧木或品种的纯度:依据砧木或品种的植物学特征进行纯度检验。 5.4 侧根数量:目测,计数。 5.5 侧根粗度、 枝干粗度:用游标卡尺测量直径。 5.6 侧根长度、茎长度、砧段长度:用米尺测量。 5.7 接口部愈合程度:目测或对接合部纵剖观测。 5.8 倾斜度:用量角器测量 5.9 接芽饱满程度:目测。 5.10 芽眼数:目测,计数。 5.11 病虫危害:目测。 5.12 机械损伤:测量损伤处,用透明塑料薄膜覆盖伤口绘出面积,再复印到小方格纸上计算总面积。 5.13 检疫:植物检疫部门取样检疫。 5.14 每批苗木抽样检验时对不合格等级标准的苗木的各项目进行记录,如果一株苗木存在任何一种缺陷,按一株不合格品计算。计算不合格百分率。
6 等级判定规则 6.1 各级苗木标准允许的不合格苗木只能是邻级,不能是隔级苗木。 6.2 一级苗的不合格百分率不能超过5%;二级、三级苗的不合格百分率不能超过10%,。不合乎上述要求的降为邻级,不够三级的视为等外品。
7 起苗、出圃、包装 7.1 起苗:秋末(以全树80%以上自然落叶为准)至春季萌芽前起苗。 7.2 苗木出圃必须随有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标签和苗木质量检验证书。 7.3 标签样式 (见附录A)。 7.4 梨苗木质量检验证书 (见附录B)。 7.5 包装 :每捆50株,或根据用户要求的数量。每包装单位必须附有苗木标签。须远距离运输的苗木,可用稻草、草帘、蒲包、麻袋等包裹物将打捆过的苗木根系包裹严密。
8 保管与运输 8.1 保管: 按GB9847 的7.1执行。 8.2 运输: 按GB9847 的7.2执行。 附录A 梨苗木标签模型
附录B 梨苗苗木质量检验证书
|